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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8月1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浙江乾麟缝制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天虹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东阳市岛山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九牧厨卫作为原告/上诉人的1起涉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诉讼将于2025年8月19日开庭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2025)沪0151民初7274号,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683则,其中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公告以352则居首,其次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有147则,“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有88则。历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
(来源:IPRdaily综合证券之星、企查查)
#IPO那些事儿#
麦济生物冲击港股IPO:曾被判专利侵权三生国健
据港交所7月14日披露,湖南麦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以下简称“麦济生物”)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书,冲击港股IPO,中金公司为独家保荐人。
其招股书显示,自2016年成立以来,麦济生物已自主研发并建立一条由八款创新候选产品组成的管线。其中,最核心且进展最快的产品为MG-K10,已经进入临床三期,该产品为一款长效抗IL-4Rα抗体。后续管线还涉及有TSLP抗体、MASP-2抗体、IL-33抗体、IL-1RA抗体等。不过,除了MG-K10,该公司最快的产品MG-014,只处于临床二期阶段。
显然,要实现自身造血盈利首先看MG-K10的商业化情况。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济生物曾就IL-4Rα相关专利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三生国健有过一起诉讼纠纷。
天眼查信息显示,麦济生物曾涉及一项诉讼纠纷,案件名称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麦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党某等相关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2018年立案,2020年民事判决。
图片来源:天眼查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2018)沪73民初1041号的判决中认定,名称为“抗人白细胞介素-4受体α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原告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显示,被告麦济公司申请了一项名称为“抗人白细胞介素-4受体a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发明专利,申请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申请人为被告麦济公司,发明人为张成海、党尉、朱玲巧。
“可以认定,涉案专利申请技术与原告的IL-4R项目均属抗体领域,旨在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所涉及的制备方法类似,甚至部分实验数据也基本相同,故应认定涉案专利技术与张成海、党尉、朱玲巧、郭某某在原告处的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判决书显示。
据判决书,被告麦济公司提供的受让自郭某某的序列与测序公司发送给郭某某的原始序列存在差异,且该序列系针对EGFR抗体的序列,也即郭某某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所研究的EGFR鼠源单抗,并无证据显示该抗体与涉案IL-4R单克隆抗体具有关联。此外,麦济公司并未提供涉案专利申请技术研发的任何实验数据。故被告麦济公司主张涉案专利申请技术系在受让序列基础上的人源化改造、氨基酸序列转换的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原被告关系方面,张成海曾系原告公司基础科研部负责人,郭锦林、朱玲巧系其下属。该部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分子生物学和蛋白质科学、抗体工程、药学研究等,其中抗体工程包括单克隆抗体新分子的发现与鉴定。被告麦济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9日,张成海系股东之一和法定代表人,朱玲巧担任董事。公司网站中介绍其领导团队包括有张成海、党尉、郭某某等。
招股书中显示,2018年,麦济生物完成了MG-K10的分子验证,并开始其流程开发。也就是说,彼时,上述知识产权案件还未结案。不过,麦济生物并未在MG-K10产品的核心专利中列入上述侵权的专利。(来源:经济参考网)
#局里那些事儿#
关于专利局深圳代办处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第63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深圳代办处办公地址变更。变更后信息如下: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桂湾四路深港基金小镇33栋一楼邮编:518000启用时间:2025年8月4日电话:0755—26617314
传真及银行账户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8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思科获得Sisvel Wi-Fi 6专利池许可
近日,思科成为Sisvel Wi-Fi 6专利池计划的最新被许可人。该协议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使思科能够一站式访问近2,000项专利(245个专利族),这些专利迄今为止已通过专利池的独立专利评估流程,且被认定为802.11ax Wi-Fi 6标准的关键专利。
Sisvel Wi-Fi 6专利池成立于2022年7月,近期关注度大幅飙升。除思科外,自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已有20多家新的被许可人加入,这些公司在Wi-Fi 6技术的发展中都发挥了关键作用。
Sisvel许可业务主管Nick Webb表示:“我们热烈欢迎思科成为我们Wi-Fi专利池的被许可人,并感谢他们专业地处理了整个谈判过程。这笔交易是专利池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对其理念的有力验证,即提供透明高效的专利访问渠道,从而支持世界一流的Wi-Fi技术。我们期待在未来几个月迎来更多被许可人,并在未来数年持续推动Wi-Fi创新。”(来源:天天IP)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最高10万!黑龙江省启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
近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黑龙江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通知》,2025年黑龙江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启动。
据介绍,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属于出质专利权或商标权的合法所有人,存在共同所有权人的,已取得其他共同所有权人的同意;出质专利权或商标权权属清晰,在2023年6月17日后签订质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并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相关证明;出质专利权或商标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且剩余有效期不短于贷款期限;知识产权质押部分对应贷款金额应清晰明确;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主要用于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科技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基金、期货等投资用途。
《通知》明确了以下补助类型:对于未引入融资担保机构运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对企业专利权、商标权质押部分对应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获支持年度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若企业上年度已发生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累计利息等于或高于最高贴息补助额度,企业可在达到最高贴息补助额度部分还本付息后申请补助;若企业上年度完全还本付息后发生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累计利息低于最高贴息补助额度,可在完全还本付息后申请补助。对于引入融资担保机构运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出质专利权、商标权部分评估费、担保费各50%的补助,每家企业获支持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项专利权或商标权最多只享受一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支持。
申报企业在2023年6月17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后,可申请黑龙江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来源:黑龙江日报)
武汉创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公证”协同模式
日前,武汉聚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公证”协同模式创新,通过行政执法部门与公证机构的深度合作,共同探索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调解协议赋强等环节形成高效联动机制,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全链条、专业化服务保障。
今年7月,武汉市江岸区获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改革试点。下一步,将从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推进知识产权调解专业化建设、探索开展“云上调解”等方面,以推进知识产权多元调解为抓手,加强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和调解员能力培养,探索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持证上岗和等级评定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队伍,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高质量的调解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日本调查公司分析脑解码技术专利趋势
2025年7月10日,日本调查公司Astamuse发布脑解码技术相关专利趋势分析报告,该报告通过追踪技术关键词的演变,分析和预测了该领域的热点技术、未来有潜力成为焦点的技术,并预判了相关技术所处的阶段(起步、萌芽、成长、成熟期)。
从脑解码技术相关专利关键词的年度变化趋势来看,2015年以来,多脑协同(multi-brain)、脑电图神经网络(EEGNet)、脑电—功能性近红外光谱联合成像(EEG-fNIRS)的出现频率较高,属于当前热点技术。另外,跨被试(cross-subject)、生成式(generative)、微观态(micro-state)等领域关键词增长速度较快,标志着脑解码技术正从个性化定制系统向更具普适性的方向发展。
从脑解码技术相关专利的年度申请量国家分布来看,中国专利申请量位居首位,且自2019年起呈快速增长态势,其后依次是美国、韩国、欧盟和日本。同时,中国的专利申请呈明显的实用化导向特征,医疗器械制造商和高校正积极布局消费级脑解码设备研发。(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编译:侯玥)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命令韩国被告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交纳4300万美元的担保金
随着全球专利持有者日益寻求在印度针对外国被告实施权利,德里高等法院可能通过一项具有决定性的临时裁定重塑执法格局——这延续了早期案件,如2025年3月20日媒体ip fray报道的杜比与HMD关于标准必要专利(SEP)专利许可费担保纠纷案的广泛趋势。加拿大公司Communication Components Antenna Inc.(CCA)起诉韩国Ace Technologies Corp(Ace公司)侵犯其拥有的印度专利号240893(涉及蜂窝基站技术),法院已责令被告提供29亿卢比(3500万美元)的银行担保金。考虑到Ace公司缺乏可扣押的印度资产以及在国外执行判决所面临的挑战,法院认为有必要提供原告估计损失的25%作为担保,以确保采取有意义的补救措施。
在2025年7月1日的判决中,德里高等法院认定Ace公司在印度资产有限且已退出该司法管辖区,存在不遵守未来裁定的重大风险。索拉布.班纳吉(Saurabh Banerjee)法官指出,被告的外国身份、市值暴跌65%以及与印度缺乏《民事诉讼法》第44A条下的互惠关系,均构成采取保护措施的依据。
德里高等法院指令韩国Ace Technologies Corp追加提交29亿卢比(约3500万美元)担保金,此前2019年已要求其提供70亿卢比(约800万美元)。法院强调,鉴于Ace公司财务状况急剧恶化并退出印度市场,为确保原告权益及未来判决可执行性,必须冻结其主张的116亿卢比(1.39亿美元)损害赔偿额的25%。
该判决可能在印度其他知识产权诉讼中被援引,尤其针对跨境执行困难的外国实体。通过强化司法机关对无本土资产被告要求临时担保的权力,此裁决将影响涉及韩国等与印度缺乏条约执行机制司法管辖区被告的案件。这也巩固了印度作为愿意保护专利持有者实体权利司法管辖地的立场。(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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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最高10万!黑龙江省启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命令韩国被告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交纳4300万美元的担保金(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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