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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联想集团在美国法院被起诉专利侵权;索赔8.45亿美元!美摄科技指控TikTok抄袭其视频和音频编辑技术

晨报
纳暮2025-09-17
#晨报#联想集团在美国法院被起诉专利侵权;索赔8.45亿美元!美摄科技指控TikTok抄袭其视频和音频编辑技术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亚朵酒店作为原告/上诉人的1起涉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诉讼将于2025年9月18日开庭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2025)浙8601民初481号,详细内容如下:


2.1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76则,其中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公告以48则居首,其次为“侵害商标权”有4则,“商标权权属纠纷”有4则。历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


2.2

(来源:IPRdaily综合证券之星、企查查)


#IPO那些事儿#


雅图高新IPO:身陷2500多万的专利诉讼纠纷


据北交所官网信息,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图高新”)IPO于9月12日上会审核。

雅图高新是一家集高性能工业涂料研发、生产、销售及专业技能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修补、汽车内外饰及新能源商用车、轨道交通、特种车辆等工业领域。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雅图高新凭借技术沉淀、业绩表现与战略布局,吸引了资本市场的关注。此次IPO计划募资4.31亿元,精准契合了行业“油转水”趋势与绿色制造需求。

据悉,雅图高新的毛利率表现,堪称涂料行业的“异类”。2021-2024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从31.79%飙升至44%,2023年更是以43.50%的毛利率,远超行业均值10.22个百分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期行业平均毛利率从35.81%下滑至29.75%,国内同行东来技术2024年境外毛利率仅32.61%,不足雅图高新境外调配中心53.97%毛利率的六成。

高毛利的支撑逻辑,本应是技术壁垒与产品竞争力,但雅图高新的研发投入却呈现“拖后腿”态势。2021-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40%、3.06%、3.63%和3.3%,不仅远低于行业平均的5.81%、7.71%、7.26%和7.02%,甚至低于北交所专精特新企业平均研发投入水平。

要知道,涂料行业正处于“油转水”的关键转型期,水性涂料、低VOC涂料的研发需要持续大额投入,而雅图高新在核心技术领域仅有123项专利(81项发明),且未形成独家垄断的技术优势 —— 其主打的色母体系,国内同行东来技术、国外巨头PPG均有成熟布局。

更令人费解的是,雅图高新将高毛利归因于“境外高单价区域收入占比高”,但细究境外核心客户,却多为“小体量公司”。俄罗斯客户“PRIMO KOLOR”注册资本仅105万卢布(约9.23万元人民币),2024年采购额却高达1865.95万元;另一家俄罗斯客户AA注册资本1.2万卢布(约1055元人民币)、员工数量为0,报告期内采购额仍达98.15万 - 385.68万元。这种“小客户大采购”的模式,与正常商业逻辑相悖 —— 注册资本不足10万元的企业,如何支撑每年上千万元的采购规模?又为何愿意支付远高于同行的价格采购雅图高新的产品?

面对监管问询,雅图高新仅以“本地化经营成本高,需合理利润加成”搪塞,却无法提供客户进销存数据、终端销售凭证等关键证据,核查过程也仅依赖“存货余额与周转情况对比”。这种模糊的解释,难以打消市场对“通过虚高定价虚增利润”的质疑。

目前,雅图高新还于竞争对手东来技术,身陷2500多万的专利诉讼纠纷。具体而言,今年6月30日和今年8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受理东来技术诉雅图高新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案号:(2025)苏01民初1700号和案号(2025)苏01民初2099号)对雅图高新出具应诉通知书。目前,这两起案件仍在审理中,一旦雅图高新败诉,将对公司净利润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来源:IPRdaily综合证券日报、匣子财经)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联想集团在美国法院被起诉专利侵权


2025年9月9日,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公开一起专利侵权案。原告Hermes IP Management LLC向该院提起诉讼,指控联想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多款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三项美国专利:US8,855,720(关于多屏切换与界面管理)、US9,613,060(涉及照片地理标记及位置服务触发)和US8,537,977(用于通话降噪的语音处理技术)。

诉状列明,Motorola Edge、Moto G、ThinkPhone以及Yoga、Legion系列平板等均包含涉嫌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功能。Hermes声称,联想在明知这些专利存在的情况下,仍推广和销售相关产品,构成侵权。

根据起诉状,Hermes是一家总部位于德州的专利持有与授权公司,与法国奢侈品牌“爱马仕”无关。它隶属于美国知识产权货币化机构Longhorn IP,专门负责对外许可和诉讼管理。三项涉案专利最初由韩国SK电讯研发并持有,后被Longhorn IP收购并分配至Hermes运营。诉状披露,Hermes通过设立专项实体收购和分拆管理专利组合,借助许可谈判与诉讼实现资产变现,这类模式在全球知识产权交易与维权领域已较为常见。

此案并非孤立。早在2024年7月,Hermes就以相同专利在同一法院起诉三星电子,指控其Galaxy系列设备的用户界面、拍照分享和语音处理技术侵犯相关专利。三星随后向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提起两项多方复审(IPR),挑战专利有效性。双方最终于2025年7月达成全球专利许可协议,解决全部争议。这一先例为Hermes建立了有利的商业样本,也为本案提供了谈判参考。(来源:环球法务)


OPPO:已就多起涉及“商业诋毁与不正当竞争”等情形的案件依法开展维权并取得实效


近日,9月15日,OPPO法务部发布声明称,近期部分主体通过多个信息平台,蓄意发布涉及本公司的不实信息,并通过抹黑产品质量、诋毁企业商业信誉、恶意贬损发展前景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侵权甚至违法行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仅构成民事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亦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或非法经营罪。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OPPO坚持零容忍立场,将坚决通过民事追责、行政举报及刑事控告等一切法定途径,严肃追究相关侵权主体及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与企业声誉。经公司持续努力,已就多起涉及“商业诋毁与不正当竞争”“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篡改或虚构事实”“断章取义、主观臆测传播虚假信息”等情形的案件依法开展维权并取得实效,部分涉案人员已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来源:证券时报)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沪渝签订协议携手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10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订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全面启动沪渝两地知识产权领域深度合作。


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服务业态培育、专利转化运用、行业监管治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协作。其中,上海将协助重庆培养100名专利代理师、70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并重点加强60名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共同促进重庆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提质增效。

在协议签署座谈会上,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大伟介绍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及服务业发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协作帮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卫岚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业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应用与国际交流等方面,分享了上海市的相关经验和做法。

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组织互访交流等形式,共同推进协作事项落实。下一步,两地将依据协议内容,持续完善协作机制,加强资源保障,确保各项合作任务有效实施。(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河南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质行动的关键环节,旨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行动计划》强调,一是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监管等协同衔接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链条;二是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优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布局,为重点产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障服务;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开展“一站式”维权援助服务,构建针对重点产业的专利优先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的获权、用权和维权效率;四是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功能,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提质扩面,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五是大力发展科技中介和服务机构,提供技术评估、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

《行动计划》重点事项清单中明确提出,探索开展专利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试点改革政策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将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河南正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服务高效、保护严格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为实现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欧洲议会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与版权的最新研究呼吁要对选择退出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


情况介绍:2025年7月9日,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JURI)发布了一项研究结果,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欧盟版权法进行互动的方式展开了研究。

研究结果:这项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大规模的人工智能训练远远超出了有关《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CDSM)的《第2019/790号欧盟指令》中有关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的范畴。JURI认为现有的“选择退出”系统(即要求权利所有人主动保留其权利)不太适合人工智能训练的现实情况,并敦促立法者修改法律框架以突出获得当事人同意、提供补偿以及提高透明度的重要性。

展望未来:尽管该项研究没有提出详细的立法提案,但它也标志着欧洲议会要实现人工智能版权规则现代化的意愿正在日益增强。开发人员、发行商和其他权利所有人应密切关注即将到来的大辩论,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磋商工作,并为许可、数据治理与合规实践等领域中有可能出现的潜在变化作好准备。

2025年7月9日,欧洲议会发布了上述受JURI委托进行的研究成果,其内容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欧盟版权法造成的影响。

法律框架: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当前的运作方式

根据现行的欧洲版权条例,作者对其作品的复制、发行和改编行为享有广泛的专有权利。有关CDSM的《第2019/790号欧盟指令》中的第3条和第4条引入了例外情形(其中包括涉及文本与数据挖掘的例外情形),,旨在促进基于研究的数据分析工作。

第3条谈到了有关科学研究的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其仅适用于那些以科学研究为目的而开展活动的“研究组织和文化遗产机构”。使用者必须拥有对相关作品的“合法访问权限”,而且权利所有人不能选择退出。该条款的目标是通过消除对个人许可的需求来促进非商业性的研究合作(通常这会涉及一些有关公共利益的任务)。

第4条是通用的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其适用于任何使用者,包括商业实体。权利所有人能够“以适当的方式明确保留其权利”,例如通过机器可读的元数据、合同条款或技术措施等。如果他们选择这样做的话,那么上述例外情形就不再适用。该条款的目标是鼓励研究部门以外的行业开展数据驱动型的创新,同时还让权利所有人能够保持拒绝的自由。

研究的主要发现

人工智能训练与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之间在法律层面上存在着不匹配: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工作流程与《第2019/790号欧盟指令》中引入的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不太一致。人工智能训练不仅仅是进行分析,而是从现有作品中复制和内在化某些表达元素,并创建出与其训练数据相似的新输出结果。换言之,不能将这种训练看成是仅仅是从现有数据中提取知识,例如识别各种模式等。因此,该研究强调,政策制定者们应进一步澄清或修改CDSM指令第4条,以避免出现意外的许可漏洞。

《第2019/790号欧盟指令》第4条的覆盖范围也可参考Like Company诉Google Ireland一案,这是提交给欧盟法院的第一起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权纠纷。除其他问题外,布达佩斯大都会法院已向欧盟最高法院征询了意见,即使用新闻文章来训练大型语言模型是否属于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法院的裁决预计将就第4条的精确边界以及更广泛的欧盟版权法律应如何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培训实践提供出较为权威的指导。

对现有选择退出制度构成的挑战:CDSM指令第4条的现行框架规定了会默认开放数据访问权限,除非权利所有人已通过进行技术标记或就作品签订保护合同的形式主动选择了退出。在实践中,权利所有人往往缺乏强制执行这种选择退出的技术手段或意识。此次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采用“选择加入的模式”将会以一种更加公平的方式来保护作者的权利并重新平衡谈判权,确保有关各方会积极地获取同意并提供潜在的补偿。

人工智能生成输出的版权问题:该研究重申了欧盟以人为本的版权范式。这个范式需要个人的智力创作,并默认完全的人工智能生成输出是不符合这一门槛的,因此无法享受到完整的版权保护。然而,该研究的作者认为,如果“人工智能辅助创作,同时人类作者塑造最终作品”的模式能够反映出足够的人类创造力的话,那么它们也可能符合受保护作品的条件。这种区别需要进一步的立法指导,应该将有关保护人工智能辅助作品的标准编入到欧盟法律体系之中。

有关透明度和公平许可的呼吁:在意识到人工智能平台正在大规模获取受版权保护作品的现实之后,这项研究敦促人们强制披露数据集、改进某些涉及可追溯性的措施(例如水印或机器可读元数据)以及制定公平的许可结构(特别是集体许可模式或明确的薪酬计划),从而允许创作者和权利所有人能够根据其作品的价值按比例获得赔偿。

治理和执法:该研究建议在欧盟人工智能办公室内设立一个专门的人工智能和版权部门,与欧盟知识产权局、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和集体管理组织协调运作。该部门将为与版权事务有关的审计、合规性验证和政策调整工作提供支持,在确保法律一致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

4个关键要点

此次由欧洲议会委托开展的研究认为,目前CDSM指令第3条和第4条下的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并非是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的规模和特性而设计的,其在人工智能中的应用存在着很大争议。

该研究表明议会愿意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的问题调整版权条例,例如从“选择退出”转向“选择加入”,建立集体许可模式,以及将版权扩展到一些人工智能辅助创作的可能性。这可能涉及对CDSM指令的修订、创建新的独立文书或强化《人工智能法案》中关于透明度和问责制的规定。

利益相关者应密切关注与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有关的版权监管环境的潜在变化,并为许可实践、数据治理义务和执法机制中可能出现的变化作好准备。

欧盟法院即将在Like Company诉Google Ireland一案中作出的裁决预计将为版权法在人工智能训练和输出中的应用提供重要指导,特别是对于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情形的范围和复制权来讲。(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索赔8.45亿美元!美摄科技指控TikTok抄袭其视频和音频编辑技术


2025年9月2日,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的一纸裁决,将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摄科技”)与全球短视频巨头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美摄科技指控TikTok抄袭其视频和音频编辑技术,索赔高达8.45亿美元(约合60亿人民币)。本案将于今年10月开庭审理。(来源:跨境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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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联想集团在美国法院被起诉专利侵权;索赔8.45亿美元!美摄科技指控TikTok抄袭其视频和音频编辑技术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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