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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条款!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行业
纳暮2025-08-07
新增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条款!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新增了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要求条款,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委托的相关规定,引导合同当事人依法公平有序开展委托活动。


为解决当前反映较为集中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不对称、受托人滥用职权等痛点,市场监管总局对2000年制定发布的《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1001)进行了修订。


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在充分尊重行业现有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使用说明和特别提示,对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专业名词解释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提示说明,便于合同双方理解使用;

细化了委托事务、工作要求、验收标准等条款的内容,为合同双方提供了清晰、具体的签约指导;

新增了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要求条款,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


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完备的合同条款,规范委托交易行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公众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网首页,进入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进行免费查询、下载和使用。


8.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对原工商总局制定的《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1001)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印发给你们,供社会公众参照使用,请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推行工作。修订之前的原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7月23日


附:《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


《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1《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2《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3《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4《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5《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6《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7《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8《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09《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10《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11《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25—1001)_12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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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新增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密条款!新版《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发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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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40342.html,发布时间为2025-08-07 1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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