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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其中快保优先审查申请条件为:
✅ 专利复审案件优先审查条件:
① 申请快保优先审查的复审案件应为已通过专利申请预审的案件
② 专利复审案件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以及明确的转化运用前景
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涉及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涉及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涉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 复审请求人已经产业化实施或已做好产业化实施准备,或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 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条件:
① 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福建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②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③ 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民法院或仲裁调解组织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并说明理由,予以优先考虑
④ 不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余不予推荐的情形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备案主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5〕896号)要求,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保护中心”)将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保优先审查推荐申请主体
福建省内的以下主体:
(一)专利复审请求人;
(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
(三)无效宣告案件的专利权人;
(四)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
前款第(一)至(三)项中,涉及共同请求人或者共同专利权人的,第一复审请求人、第一无效宣告请求人或第一专利权人应为注册或登记地在福建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快保优先审查推荐申请条件
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应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六号)规定的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相关情形,并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相应请求。
(一)专利复审案件
1.申请快保优先审查的复审案件应为已通过专利申请预审的案件;
2.专利复审案件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以及明确的转化运用前景,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者涉及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涉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复审请求人已经产业化实施或者已经做好产业化实施准备,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3.专利复审案件在复审程序中未被准予加快;
4.不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余不予推荐的情形。
(二)无效宣告案件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福建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3.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并说明理由,予以优先考虑;
4.不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余不予推荐的情形。
三、快保优先审查推荐申请材料
(一)复审优先审查材料
1.复审请求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全部复审请求文件(CPC导出压缩包),制成PDF文件后再提交;
2.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驳回决定》及《驳回决定》针对的专利申请文本;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4.《专利复审无效宣告程序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5.《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承诺书(试行)》(详见附件2);
6.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中电子文件提交回执》;
7.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六号)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无效优先审查材料
1.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全部无效请求文件(cpc导出压缩包)或者专利权人收到的全部无效请求文件,制成PDF文件后再提交;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3.《专利复审无效宣告程序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4.《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承诺书(试行)》(详见附件2);
5.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六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方式
请求书和附件材料通过邮箱提交,邮件主题命名为“复审/无效优先审查+请求人名称+案件名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复审优先审查申请:
fjfsyx@fjsippc.com
无效优先审查申请:
fjipdsac@126.com
五、优先审查通道名额分配
因优先审查推荐通道名额有限,有需求的单位请在提交材料前与本中心电话联系确认。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优先分配名额:
1.涉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执法案件,市、县(市、区)市监局同意无效与行政裁决联合审理的;
2.涉专利侵权纠纷司法诉讼案件,法院根据案情需求同意推荐优先审查的。
本中心每年年度的推荐名额用完为止,当年不再推荐复审无效案件。
六、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提交材料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其他不宜公开信息的,应当在提交时予以明确标注。本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联系方式
复审优先审查
孙老师,0591-23510310
莫老师,0591-23510563
无效优先审查
李老师,0591-23510637
附件1:专利复审无效宣告程序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docx
附件2: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承诺书(试行).docx
(原标题: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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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专利复审无效,优先审查新通道开通!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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